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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人怡和园四期质保金返退公示

添加时间:2024年12月27日 浏览:16

盐城吉同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同人怡和园四期已交纳质保金达规定年限,现申请返退质保金;依据《盐都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第四款的规定依法予以公示(即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按要求返退质量保证金47万元。在公示截止期如无质量异议,我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该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