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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全省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添加时间:2011年2月24日 浏览:8808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苏建函科〔201173

 

关于2010年全省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

为规范我省工程设计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我厅于20107月至12组织开展了对全省工程设计单位及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省外设计企业的市场集中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市场集中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市场集中检查,对我省1348家工程设计单位,以及20088月至20106月期间在我省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495家省外设计企业进行了检查。在设计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检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省内甲级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抽查了89家设计单位。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省辖市建设局(委)设计管理比较规范;大多数设计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具有较健全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设计深度基本满足规定要求,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总体上,我省工程设计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工程设计行业呈现健康发展的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织领导有力,检查效果明显。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多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了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工作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了检查工作,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检查时,成立了资质审查组和现场检查组,资质审查组查出的问题,交由现场检查组上门核实,取得了较好效果;同时将本次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对于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在集中检查中列为重点检查对象。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锡市城乡建设局加大对工程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力度,对违反强标强条的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法处理。

  (二)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出台了一批新的政策措施。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的管理,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排名办法,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果为依据,对各设计单位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作为企业诚信考评、资质检查的重要依据,大大增强了设计单位的质量意识,提高了设计质量。

  (三)工程设计单位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增强。大多数工程设计单位能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管理严格,制度健全,从业行为较为规范。

但在检查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设计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部分设计单位注册执业人员或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资质状况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二)部分单位或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少数设计单位涉嫌超越资质等级或范围进行设计;二是部分单位涉嫌违规使用其它单位的人员;三是部分技术人员涉嫌在两家或三家设计单位执业;四是部分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五是部分工程设计项目收费偏低,部分专项设计单位和设计施工一体化单位甚至不收设计费,送设计揽施工;六是部分省外设计单位未办理资质核验手续却在我省承接工程项目。

(三)部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一是三级校审制度执行不严。部分设计图纸的图签栏签署不完整,有的图纸没有校对人、审核人签名;有些工程项目施工图的校对人、审核人由不具备该岗位责任能力(资历不足或专业不符等)的人员签名;有的跨专业校对或审核;二是少数单位在承接大、中型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时,项目负责人由二级注册建筑师或非注册建筑师担任;三是部分专项设计单位设计深度不符合要求;四是部分设计单位使用已过期的规范;五是部分单位图档管理不规范,技术资料不全,存档图纸未加盖注册师和施工图出图专用章。

(四)少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查工作不重视,流于形式。个别市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检查任务;现场检查的单位数远未达到我厅在检查通知中要求的数量;对省外设计单位的监管有畏难情绪,对省外单位的相关信息了解甚少,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

(五)少数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图时未进行政策性审查或技术审查把关不严,在检查中发现已经审查合格的项目却仍存在超越资质等级或范围承接项目、部分施工图纸未盖出图专用章及注册执业印章或图纸签字存在较多问题的现象。

二、检查处理意见

经过资质审查和现场检查,共有42家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293家单位上报资料不完整(其中省内企业104家,省外企业189家);363家单位未报相应设计业务范围的检查材料(其中省内企业86家,省外企业277家);99家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其中省内企业70家,省外企业29家);22家单位涉嫌违规经营(其中省内企业13家,省外企业9家),193名技术人员涉嫌在两家或三家设计单位执业,5家单位提出放弃资质,56家省外单位未办理资质核验手续却在我省承接勘察设计业务(以上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一)对于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单位,限期三个月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整改期结束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整改单位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上报资料不完整或未报相应设计业务范围检查材料的单位,限期二个月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对本省企业将收回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以下简称《诚信手册》)及施工图出图专用章;对已办理《诚信手册》的省外企业,将收回其《诚信手册》;未办理《诚信手册》的省外企业,不予办理《诚信手册》。

(三)对于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方式同上报资料不完整的单位。

(四)对于涉嫌违规经营的单位,请有关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或建议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五)对未办理资质核验手续却在我省承接设计业务的省外设计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办进苏资质核验手续。逾期未补办的,将收回其《诚信手册》或不予办理《诚信手册》。

(六)对于自动放弃资质的单位,请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资质证书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资质注销手续。

(七)对于涉及人员重名的单位和个人,待进一步核实后另行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需限期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涉嫌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认真核查,并将处理结果或意见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程设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工程设计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设计质量。

 

附件:2010年全省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结果汇总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工程设计市场集中检查结果汇总表

一、省内单位

(一)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不足或缺少有关资料的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的业务范围

存 在 问 题

处 理 意 见

所属市

1

盐城志远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电力(变电、送电)

1、缺1名概预算专业10年设计年限工程师;

2、提供通迅专业倪丹柯的设计年限证明材料和离职证明材料;

1、补1名概预算专业10年设计年限工程师;

2、提供倪丹柯的设计年限证明材料和离职证明材料;

盐城

2

江苏七彩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13.10.08止)

申请表未按标准填写,无法认定。

按标准填报申请表

盐城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贰级(14.06.12止)

3

江苏中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

申请表未按标准填写,无法认定。

按标准填报申请表

盐城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

(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的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的业务范围

存 在 问 题

处 理 意 见

所属市

1

盐城志远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电力(变电、送电)

图纸上反映没有按该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盐城

(四)未报相应设计业务范围检查材料的单位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的业务范围

所属市

1

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乙级水利

盐城

 

(五)涉嫌违规的单位或人员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检查的业务范围

存 在 问 题

处 理 意 见

备 注

1

盐城志远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丙级电力(变电、送电)

核吕晓祥在盐城市建筑院有无设计签字。

请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查处理。

现场抽查单位

 

二、省外单位

(一)已报检查材料但存在问题的单位名单

盐城市

 

 

 

1

浙江高专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缺刘立坤、杨建伟三证、江玲玲毕业证;

1、核刘立坤、杨建伟三证原件、江玲玲毕业证原件;

 

2、林豪杰、李永国、靳向斌、袁飞鸿社保由宁波工程学院交纳。

2、请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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