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专项检查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区建设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处于受控状态,根据区政府部署要求,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共同对全区建设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事先两局联合下发了检查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和相关事项及具体要求。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三个检查组,具体由区住建局建工科、质安站、城建监察大队和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抽调人员,从9月5日开始到9月20日结束,历时15天,共检查在建项目156个,签发整改通知单33份。
从检查情况来看,今年好于往年,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思想认识有了较大提高。盐城创元顺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盐城有限公司、盐城俊知地产有限公司等建设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建筑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发放工资;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顺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世达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天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项目部,基本上都能够与各班组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办理劳务计酬手册,按合同约定发放民工工资,并按照规定要求,在工地门口设置“建筑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农民工权益告知书”。
二、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1、江苏百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万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隆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顶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不能提供完整配套的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支付凭证、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农民工计酬手册及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等相关台账资料。其中江苏隆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锦盛豪庭二标段工程以及蓝月河谷9-14#楼工程,江苏百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御景湾1、2#楼工程,江苏顶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青龙华庄工程等项目,不能够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工资约1000万元。
2、部分企业施工现场《建筑领域农民工权益告知牌》和《建筑领域农民工资计酬手册》未按规定使用,有的仅是临时准备,搞形式主义应付检查的,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3、盐城兴城置业有限公司等部分房地产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经初步调查,约有1000万元,部分施工企业挂靠现象严重,以包代管,层层转包工程,现场施工管理混乱,也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源之一。
剖析以上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形成恶性循环;二是施工单位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法人资质的自然人(包工头),且大都是口头协议,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三是施工单位对工资支付管理不规范,多数建设施工单位对农民工的进出场、做工考勤、工资发放等情况未建基础台帐,对拨付的工程款中的工资部分缺乏有效的监管。
三、处理意见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在检查中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并对江苏隆生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百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顶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书,将其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在网上曝光,并处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双倍缴纳的处罚。
希望各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和合同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清欠工作,自觉依法规范用工行为,认真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努力维护全区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四、工作要求
1、对“双清欠”中违法违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经常发生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的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清出我区建筑市场,纳入不良诚信档案。
2、对一些重点监控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加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建立专项农民工工资账户。凡拖欠严重未及时解决且正在施工的工程不予主体、竣工验收,不予竣工备案。
3、约谈有关企业负责人,责令有关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迅即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动用工人员档案的管理,并实行实名制。各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须定期上报给主管部门。
5、区住建局、区人社局相关职能科室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须跟踪督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特此通报。
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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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3年9月 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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