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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管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9年6月10日 浏览:5208

全区建设工程第三方安全生产检查 考核管理办法 为及时了解掌握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对策、措施,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为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重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检查考核目标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一步发挥建筑安全中介机构、安全专家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宣教培训、隐患排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中的作用,将第三方机构引入到工程项目正常监管工作中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推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事故防控水平,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考核范围及对象 1、对建设、施工、监理及有关责任主体行为检查。 2、对在建工程实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3、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式和频率 第三方机构将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方式独立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资料、单位和人员履职情况开展检查工作,保证每月组织一次全覆盖检查。 四、检查主要内容 1、各责任主体的行为检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按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专款专用;是否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是否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管理。检查施工企业是否配足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否及时开展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台账是否齐全完善。检查监理单位是否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体系,组织专业配套、技术强的安全监理队伍实施工程项目监理;是否对项目部监理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重点检查深基坑和高支模,一是检查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公示牌是否设置到位。二是检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的交底记录,验收记录是否齐全。三是检查是否按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四是检查是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观测。 3、脚手架工程:一是检查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的立杆、横杆、扫地杆、剪刀撑、连墙件数量等构造设置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脚手架变形的情况。二是检查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检查平笆、平网、立网是否封闭设置并可靠连接。三是检查悬挑脚手及悬挑卸料平台的后锚固长度及钢丝绳的规格及固定位置是否按规范及方案设置。四是检查脚手架与建筑物间间隙是否封闭到位,是否按规定在相应操作楼层满铺脚手板。五是检查脚手架的验收合格证是否张贴公示到位。六是各类工具式脚手架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安装、检测、使用及维护保养等工作。 4、起重机械:一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配备设置到位。二是检查起重设备是否按规定备案。三是检查塔吊标准节螺栓、附墙装置、各类限位是否松动或失效。四是检查人货电梯及施工升降梯的防坠器是否正常。五是检查起重机械检测及验收是否合格,日常维修保养记录是否齐全。 5、高处作业:一是检查是否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实施情况。二是检查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情况,尤其是有没有采取采用定型化、工具化产品。三是检查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设施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四是检查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尤其是移动式操作平台及悬挑式钢平台安全管理情况。五是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安全警示标语是否张贴到位。 6、施工用电:一是检查临时用电是否严格按照临时施工用电方案落实。二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三是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项目部是否加强对临时用电操作施工行为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完善相关档案记录资料。 7、消防安全:一是检查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情况。二是检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三是检查应急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8、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一是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是否采用砼硬化,道路的强度、厚度、宽度是否满足安全通行卫生保洁的需要;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排水网络系统,泥浆、污水、废水等是否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二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专门配备保洁员负责车辆、进出道路的冲洗、清扫和保洁工作,施工现场出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池,有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是否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运输车后档板是否超高,出场前是否冲洗干净确保车轮、车身不带泥,是否建立车辆冲洗台帐;不具备设置冲洗台条件的,是否采取其它冲洗方法,安排保洁人员及时清理等措施,是否污染城市道路。三是检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有无专门设置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场地;是否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土方,是否采取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扬尘控制措施。 9、其他环境保护、生活卫生、大气污染等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一并纳入范围。 五、信息上报及公示 第三方机构每月应汇总本月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委派相关职能部门输入住建系统相关网站公示,便于统一汇总通报。在检查巡查中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及或单位、人员严重违规,应及时上报区质安中心。 六、考核评分评价标准 区住建局将根据第三方机构检查评分汇总情况,每月对所检项目的主体参建主体进行评分评星,评分表(附件)评分由第三方机构独立完成,评分低于60分评为三类“不合格”,60分至80分为二类“合格”,80分以上为一类“优良”,每月评分结果将定期在区住建系统网站进行公示,评分周期为一年。 七、考核奖励和惩戒 1、奖励措施。企业建设、承建、监理的项目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6次评分为“优良”,我局将推荐申请各类评先争优活动,并下发文件公开表彰,在合同备案、企业年审、个人评优、文明措施考评、办理质安手续、施工许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方面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2、惩戒措施。企业建设、承建、监理的项目在一个评分周期内连续2次评为“不合格”,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进行行政处罚。此外,企业建设、承建、监理的项目在一个评分周期内累计3次评为“不合格”,我局将对项目参建主体进行通报,并在创建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等评先创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对单位和个人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平台。 八、保障措施及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聘请第三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是今年安全生产的一项重点工作,各镇(区、街道)建管服务中心(窗口),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局相关单位、科室,各有关中介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全面适应市场经济对安全生产新形势的要求,按照由点到面、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引导,鼓励各镇(区、街道)、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逐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 2、提高工作认识。各镇(区、街道)建管服务中心(窗口),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局相关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行安全监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的重要性,以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为安全动态管理的有效抓手,推动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运行和管理更加规范细致,促进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 3、严格落实职责。各镇(区、街道)建管服务中心(窗口)、局属各科室及相关单位要统筹协调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的综合监管和监督指导,依法维护各方合法利益。安排专人积极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和行政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按照安全专业服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第三方机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从事安全生产检查评估活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对检查的结果负法律责任。企业要根据安全专业服务机构及专家提出的建议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职责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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