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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盐都区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7月2日 浏览:5715

关于做好盐都区汛期、夏季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建管服务中心(窗口),各建设、施工、监理及局相关单位、科室: 当前,我区已进入夏季高温和汛期阶段,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是各类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就做好我区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夏季历来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各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要求,必须把切实做好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汛期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推进。 二、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建设工程参建各单位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不得连续加班,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当气温达到35℃以上时,11:00至15:00间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当气温达到38℃及以上时,必须停止室外作业;工地现场应提供足够的茶水或清凉饮料和急救药品,做好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工作。当出现雷暴、大风、冰雹、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时,必须停止户外作业,切断危险电源,人员应躲在室内,不在旷地停留,远离高耸物体,不碰导电装置。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制定各项防范措施,特别是要结合住建厅新出台实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好大风雷雨天气防坍塌、防坠落、防雷击触电等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强降雨、强对流灾害性天气来临之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基坑支护、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工人宿舍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灾害性天气过后,要对现场所有设备、设施进行复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恢复使用、继续施工。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和作业人员夏季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全面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夏季施工特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抓好整改;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企业防台防汛、防暑降温和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和配合施工企业做好防汛防台及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各镇(区、街道)村建服务中心要督促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落实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责令其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而工作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五、强化值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汛期和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随时掌握天气和地质灾害等预报,在险情来临之前,及时关注预警通知,提早部署防范工作;要加强上下横向间的信息沟通与联络,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确保各类险情、事故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并立即上报。区质安站值班电话:88421951。 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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