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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7日 浏览:5118

都住建〔2018〕88号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村建服务中心,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局相关科室: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8、9、10月份“保安全攻坚行动”,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当前和“两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计划、周密组织、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镇(区、街道)村建服务中心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并针对当前和“两节”安全生产特点,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检查力度,深入一线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推进攻坚行动 各镇(区、街道)村建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紧紧盯住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问题突出的区域、部位和环节,明确任务、灵活方式、细化标准,持续不间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按照“保安全攻坚行动”有关台帐清单管理的要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进行重点检查,并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工作。对原来的安全隐患,仍未整改的,一经发现要加重处罚。二是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建筑施工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贯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监督执法力度,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不健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问题,依法实施罚款、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并将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特别是要针对:没方案,没审批;不进行专家论证;论证后不修改,论证没通过不重新论证;不按方案施工等4种情形,严格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三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做好预防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工作,建立健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充足、有效的消防设施,严防节日期间火灾发生。 各镇(区、街道)村建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专项台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限期内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三、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畅通 各镇(区、街道)村建服务中心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调度、应急救援等关键岗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值守力量,及时、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协调处理节日期间发生的特发事件;各单位相关人员必须保证通讯通畅,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需要时迅速到岗。 盐城市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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